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《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》发布
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《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》于2013年12月11日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发布(国卫通﹝2013﹞7号),其编号和名称为:
GBZ 130—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(代替GBZ 130—2002、GBZ 138—2002)
该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,自该标准施行之日起,GBZ 130—2002、GBZ 138—2002同时废止。
经修订后的《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》适用于各种医用X射线诊断应用过程中的放射诊疗防护,包括透视、摄影、牙科摄影、乳腺摄影、介入放射诊疗、骨科复位等。将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发挥积极作用,可有效控制工作人员、受检者和公众的受照剂量;机房的屏蔽防护更趋合理,从而降低放射危害的发生。
相关资讯
最新产品
同类文章排行
- 医院专用铅门跟普通门有什么区别
- 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铅眼镜?
- 射线防护铅衣的作用?
- X射线防护的重要性
- 铅衣的存放与保养
- 放射源的危害:铅罐
- 专注铅门生产技术研发, 济南天宇引领射线防护行业新风尚!
- 铅房的使用与维护
- 铅屏风的制作流程
- 射线防护钡板性能介绍